“抹茶”这两个字,看似普通,却常常让创业者或品牌方在注册商标时碰壁,明明产品是正宗的抹茶甜品、抹茶饮品,为什么商标局就是不给通过?“抹茶”注册不了,往往不是因为名字不够特别,而是踩中了商标注册中的几个“隐形门槛”。

属于“通用名称”,缺乏显著性

商标注册的核心要求是“显著性”,即能让消费者区分商品来源,但“抹茶”在食品行业属于通用名称,指的是以覆盖栽培的茶树鲜叶经蒸汽杀青、干燥后制成的粉末,是茶叶的一种加工形态,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,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等特点的名称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,你在咖啡上注册“咖啡”、在矿泉水上注册“矿泉水”,都会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,抹茶类产品(如抹茶蛋糕、抹茶冰淇淋)的核心原料就是抹茶,直接用“抹茶”作为商标,消费者容易理解为“该商品含抹茶原料”,而非指向特定品牌,自然难以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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